(上接1版)生态环境有效改善,2019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全市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断面,市域内主要河流干支流水域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62.5%以上,市区和各县城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98%以上;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零增长,土壤污染防治体系逐步完善,土壤环境风险基本得到控制。到202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为推动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从4个方面加强组织保障: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各县区、各单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使命担当,把抓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一把手”工程,落实领导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对照整改任务,举一反三、认真梳理,坚持原则、较真碰硬,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整改实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任副组长的漯河市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其他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的漯河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各县区、各部门也成立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在全市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面、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各县区、各单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市环境保护督察推进工作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项整改任务整改推进情况;各县区、各单位取得重大整改成效或遇到重大矛盾问题时,及时请示报告,以系统顺畅的联络、协调、调度推进机制,确保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扎扎实实落到实处、见底见效。四是严格督查督导。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实施重点专项督查,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采取日常督导与集中督导、工作调研与实地察看、明察与暗访等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问效,既督任务、督过程、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对整改工作思想不重视、态度不坚决、整改不到位或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的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下一步,漯河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雷厉风行的作风,认认真真抓好整改落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污染治理有更好效果、生态环境有更大改善,协同推进全市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