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鸽地产有限公司持2004年9月15日与李海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漯河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证(证号:漯商房登208/0015号)及相关材料,申请办理注销以上漯河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证,我中心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咨询台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依据申请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漯河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