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雪森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组向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提出的《漯河市雪森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经(2004)源民一初字第620号民事裁定认可,现予以公告。
源汇区人民法院裁定:认可《漯河市雪森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总额二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如不服本裁定,可自裁定宣告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源汇区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特此公告
漯河市雪森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组
201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