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河南恒润置业有限公司,宗地坐落:郾城区纬三路恒润置业有限公司5号楼205室,用途:城镇住宅用地,类型:出让,面积:28.01平方米。根据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豫1104执恢64号和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豫1104执恢64号之三,将以上土地分割证和下表中房产证办理转移登记,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以上权证,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房屋坐落 证号 面积(m2)
刘社香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祁山路阳光世纪北苑5号楼 2016000615 141.7
漯河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