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范子恒
“我今天是来交钱的,请你们把我的名字赶紧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吧,我着急去北京做生意,现在连高铁票都买不了……”7月19日,被执行人张某急匆匆地来到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执行法官说。
据悉,2016年5月,被执行人张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两人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时间。借款到期后,李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处张某归还李某欠款1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依照规定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文书材料。张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玩起了失踪,电话打不通,执行法官多次上门也找不到人。于是,法院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7月19日,被执行人张某因业务需要急着要搭乘高铁去北京,却被告知因被纳入失信名单而无法乘坐。买不到票的张某怕贻误商机,便主动到法院要求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