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特别报道
本版新闻列表
 
2019年8月20日 星期

忠诚担当保审判 警徽闪耀守正义
——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工作纪实

重温入警誓词。
庭审押解。
抓捕网上逃犯。
实战演练。
队列训练。
刻苦训练。

■策划/张献国 宋庆党 文/本报记者 陶小敏

筑牢安全第一道屏障

提起警察,大家都很熟悉,而说到司法警察,不少人会感觉有些陌生。法院的司法警察都做些什么,在很多人眼中更是充满神秘。

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是法院系统唯一的武装力量,无论是民商事审判现场、刑事审判的押解途中,还是在强制执行现场,都活跃着司法警察的身影。他们的存在对于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法律尊严、实现公平正义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日,记者走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了解这支法警铁军。

“审判台上没有我们的身影,庭审过程没有我们的声音,判决书上没有我们的名字,但法警这份职业神圣、光荣。”8月1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政委刘宏建向记者说起自己对职业的感悟时,由衷表现出对职业的热爱。自1988年进入法院工作,刘宏建就一直奋战在司法警察岗位,至今已有31年。2015年他曾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称号。在刘宏建看来,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背后司法警察的倾心付出。司法警察职责重大,是公平正义、法律尊严的坚定守护者。

2月份的一天,一男子手持一柄一米多长的大刀在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胡乱挥舞。当时旁边的小学刚到放学时间,过往行人及学生较多,产生极大安全隐患。接到警情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迅速行动。几名司法警察假扮路人与男子交谈,分散其注意力,其中一名司法警察张旭海则瞅准时机、一个箭步上前夺下大刀……

7月的一天,在保障一起民事案件开庭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意外得知该案一方当事人系网上通缉在逃人员。确定信息属实后,该支队立即启动紧急预案,选派精兵强将将当事人先行控制,在与审判人员沟通后,安排两名法警着便装进入法庭,严密监视嫌疑人动向,确保庭审人员安全和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另外安排多名法警把守审判庭各出入口,防止嫌疑人脱逃;庭审结束后,迅速出击,果断处置,将这名在逃人员当场抓获,并移交公安机关。

这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日常工作的缩影。司法警察肩负维护审判秩序;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传带证人、鉴定人和传递证据;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死刑;协助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执行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这些听上去看似平淡、单一的工作,却件件充满危险,项项充满挑战。

司法警察是法院安全的第一道屏障,安检工作是法警支队每天工作的重头戏,“逢进必检”只为将一切危险因素消灭在安检环节,保障机关工作人员和到院参与庭审人员的安全。到法院参与庭审,不少人都带有强烈情绪,部分当事人甚至会出现互殴、打骂律师、侮辱法官、扰乱庭审秩序等过激行为,法警就需要在第一时间控制场面、维护庭审秩序、保障法庭安全。押解、看管情况各异的被告人,司法警察不仅需要注意自身安全,更需要细心保障被押解人员的人身安全,避免出现被押解人自残、自杀、脱逃等安全责任事故,影响正常审判。执行死刑,对司法警察的心理素质也是一种挑战……

工作提出要求,使命召唤担当。刘宏建表示,司法警察支队全体人员始终牢记职责使命,时刻绷紧安全弦,坚持“警务工作无小事”的原则,不断提升能力和素质,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而砥砺奋进,为我市审判和执行事业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打造法警铁军

8月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组织全市所有司法警察开展枪支技能培训,提高大家安全规范使用枪支的技能。

这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为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技能开展的常规集训活动之一。据了解,为打造一支“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的高水准司法警务队伍,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始终按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政治建警、保障审判”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以保障审判为重点、日常安保为中心的职责理念,规范日常警务工作管理,开展多项活动,不断提升司法警察队伍综合素质。

抓好司法警察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学习和探讨,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职业道德、作风纪律等专题教育活动,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及省、市相关扫黑除恶文件等,以对司法警察事业的忠诚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司法警察队伍。

定期开展警务技能和体能培训,提升干警体能素质和警械使用技能,保证全体司法警察和警务安保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不慌不乱、妥善处理。

结合在服务保障办理涉黑恶案件、重点案件中经常看管、提讯、押解犯罪嫌疑人,出入重大案件现场以及全程保障办案人员安全等履职实际,以看管对象的发病抢救、警械器具的灵活使用和突发情况的妥善处置为重点,开展急救、防暴、反恐等实战演练。

在具体工作开展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不断总结,创新工作方法,在全省首次提出“三通三点三位”押解值庭工作法,即“与看守所及时沟通、行进中安全畅通、院门口人员疏通,门前要布点、院区要布点、庭内要布点,安检要到位、秩序要到位、配合要到位”。该工作法得到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总队的高度认可,并向全省推广。

2018年1月份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在全市范围内调集警力2066人次,圆满完成94次刑事开庭警务保障任务,提押351名被告;圆满完成民商事、行政开庭警务保障任务160余件次;处置扰乱法庭秩序行为51起;出动警力560人次处置无理访、闹访32起;协助有关业务庭、室、局执行送达、保全、勘验等任务240余件次,有效保障了法院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经得起大案考验

“实践证明,我们的法警支队是经受得住‘大案’考验的,是一支敢打胜仗、能打胜仗的优秀团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松林如此评价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

自2018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先后成功完成涉黑涉恶“8·01”案件、涉黑“1·26”案件及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涉毒案等一大批大案、要案的警务保障工作。这些案件均具有被告人数多、庭审持续时间长、被告人分散羁押于多地看守所需长途押解等特点,对警务保障工作提出了比较大的挑战。

“8·01”案件涉及67名被告人,“1·26”案件涉及46名被告人,而我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总数只有60多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工作规则》的要求,一般案件与重大案件中,被告人与押解人押解比例分别为“1:2”和“1:3”。面对警力严重不足的现状,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迎难而上,积极谋划,认真部署,寻求解决办法。

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依靠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在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协调公安、消防、电力、卫生和基层群众组织等各方力量,第一时间补足警力,并加强与各方在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警务保障任务中的业务沟通交流,制订了完备的警务安保方案,开创两级法院警队之间、法院警队与其他警种之间、法院警队与各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完成重大刑事庭审警务保障任务的新路子。

在执行涉黑涉恶和其他重大案件庭审警务保障任务期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全体干警恪尽职守,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始终保持昂扬斗志,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了庭审平稳顺畅进行。

“8·01”案件庭审期间,正值寒冬,不少室外执勤干警出现了感冒发烧和冻伤的状况;负责传唤羁押人员的干警因用嗓过度致失声;值庭干警由于站立时间过长,腿脚肿胀严重;一名负责押解的司法警察由于长时间连续作战,突发心脏病晕倒在羁押室内;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政委刘宏建也因过度劳累晕倒在了工作岗位上,在医院清醒后,立即手持对讲机开始了工作……

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员众多,且被告人员间多存在亲属关系,主要被告人等还存在年龄大、患有慢性病等情况。如何应对押解、看管、值庭中的突发状况,避免被告人串供,确保旁听人员不扰乱庭审秩序,保证被告人人身安全及情绪稳定,都是司法警察们需要考虑和面对的问题。这不仅需要严格规范的警务保障措施,更需要司法警察具备细心的观察力和应对突发状况的快速反应能力。

“押解需要做到贴身押解、寸步不离,在被告人从看守所出来的那一刻起,我们就承担着全力保障被告人人身安全的职责,确保人员安全还押。”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警务科长贾国超介绍,押解无小事,各个环节都要认真对待。记者了解到,在涉黑“1·26”案件庭审过程中,司法警察们的很多用心细节,也感动了不少被告人及其家属:提醒患高血压的被告人服用降压药,并在其出现情绪波动时及时给予心理疏导;外面下雨时,为被告人撑起雨伞,自己却被淋湿……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们的用心付出得到了收获,庭审取得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

司法警察张哲告诉记者,每天结束工作回到执行任务的临时住处,大家基本都是倒头就睡。据了解,“8·01”案件和“1·26”案件庭审期间,司法警察们每天早上5点左右就得起来,奔赴临颍、郾城等不同的羁押地带被告人,并逐一进行身份核实和安检,带领被告人吃过早餐后统一赶赴审判法庭,庭审完毕后还押,还押后对审判庭、羁押室进行安全排查,对当天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调整……每天忙完一切,已是晚上10点。连续十几天的高强度警务保障工作考验着每一名司法警察的意志,但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的司法警察始终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紧密合作、共同奋战,做到押解流程规范、安检严格细致,确保庭审秩序井然,最终以高度的责任心及过硬的警务技能圆满完成了每起涉黑案件的庭审警务保障工作。

“这是对业务技能和心理素质的考验,是对平时工作的检验。大家一条心,累并快乐着。”司法警察马帅表示,经过几场这样的“大案”硬仗,大家的默契度和分工协作能力得到了大力提升。司法警察黄晨光也表示,庭审的顺利进行离不开司法警察的全力保障,他为自己是一名司法警察而骄傲,也对自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不忘初心 收获荣光

凭借过硬的素质、高超的本领、优良的作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司法警务工作一直在全省法院系统保持领先地位。警队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获得“省级青年文明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漯河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称号,并荣立集体三等功,获得集体嘉奖。干警多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并获得“全国优秀司法警察”“全省优秀司法警察”“全省涉诉信访先进个人”“感动漯河人物”“全市扫黑除恶先进个人”“五一劳动奖章”“十佳市民”等荣誉称号,多次被省高院通报表彰。

在做好本职工作以外,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还矢志不渝地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经常组织开展关爱孤寡老人、关爱留守儿童、爱心送考、文明交通劝导、无偿献血等各类公益活动。

“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司法事业,坚决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而努力奋斗!”这是司法警察的入警誓词。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全体人员用自己的无悔付出,践行了这铮铮誓言,诠释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忠诚与担当,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发展贡献着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本版照片/马帅


豫ICP备0501590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1101
Copyright© 2002-2018 漯河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