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市委七届十次全会指出,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也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其主体地位、发挥其主体作用。我们要坚持从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考虑和尊重其意愿和想法,让其在乡村振兴战略和新时代“三农”发展中唱好主角,使其真正得到实惠,进一步提升获得感、幸福感。
新时代新农业新农村对农民群众提出新要求。“现代农村是一片大有可为的土地、希望的田野。”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三农”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当前,农业正由增产导向向提质导向转变,农村发展正由传统种养业为主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转变……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到了新阶段,呈现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对农民这一农业农村发展的根本力量提出了新要求。同时,我市正处于从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转轨期,从农民身份化向农民职业化的转变期,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村高质量发展,农民群众担当重要使命。
不断提升农民的发展能力。我们要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有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农民队伍。要着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有计划地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制订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造就一批“土专家”“田秀才”和产业带头人,培育一批乡村能工巧匠、民间艺人。要大力推动返乡创业,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动员优秀人才返乡任职、在外工作人员回故乡建家乡,让那些想为家乡做贡献的各界人士在乡村振兴中大展身手、建功立业。要深化经营方式改革,把农户小生产和社会化大生产联系起来,注重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积极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社会服务组织,提升小农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让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主要受益者。乡村发展的本质是人的发展,绝不能让农民成为农村改革的旁观者,而应让其有切身的参与感,让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主要受益者。乡村振兴战略要靠一批真正懂农业、爱农村的人去落实。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要充分尊重、保障农民的各项权利,落实农民主体地位的基础;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积极鼓励他们投身乡村建设和管理,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
农民的事情,就要发动农民一起干。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体现,只有全面实现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受益主体、建设主体和治理主体地位,才能更好地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使乡村振兴战略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