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制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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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7日 星期

积极贯彻落实 提高办案效率
——市人民检察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薛宏冰

从受理到移送法院仅用72个小时——郾城区人民检察院不久前办理了一批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办理速度创造了新纪录。庭审中,郾城区人民法院集中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庭审过程大大简化,平均每起案件仅用时6分钟。

如此高效的司法办案得益于我市检察机关开展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2018年10月26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原则,并增加了速裁程序、值班律师等规定。市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积极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好地融入具体办案,摸索出不少经验。年初以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76件501人。

探索落实

从修改后的刑诉法规定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覆盖侦查、逮捕、起诉、审判各个环节。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依法充分发挥主导责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就是一个重要“发力点”。

如何落实好“发力点”作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并指导县区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开展。在具体办案中,各县区人民检察院及时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对接沟通,迅速达成公安局集中送案、司法局保证值班律师到位、法院快速受理开庭的共识,为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创造了条件和先机。此外,全市检察机关还主动探索,积极向试点地区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特点的工作机制。

今年5月初,郾城区人民检察院牵头区人民法院、区公安机关、区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四部门在全市率先会签了《关于在郾城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实施的细则(试行)》,为郾城区刑事案件全面铺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的适用打下了基础。

临颍县人民检察院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创新工作思路,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集中受案、集中审查、集中具结、集中起诉,每周提前统计好需要安排值班律师的案件,将案件信息集中发送给临颍县法律援助中心进行登记,由法援中心选派律师在每周二、周四集中签署案件具结书,这一举措不仅缩短了办案时间,而且提高了诉讼效率。

合力攻坚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官不能唱‘独角戏’,必须格外重视发挥多方的作用,合力攻坚。”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市人民检察院注重和各方沟通协调工作,合力将刑诉法条中的制度璞玉打磨成为司法实践中的实用利器。

7月1日,市人民检察院牵头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会签了《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罪认罚案件常见罪名量刑指引(试行)》。

7月3日,在市委政法委组织、领导下,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制订了《漯河市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实施细则》,为我市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提供具体指导,进一步明确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政策把握、法律适用原则等共性问题,形成党委政法委牵头、检察机关主导、政法各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

“这些相关文件的出台,让许多不容易办理、取证的案件,迎刃而解。”该负责人介绍说,随着公检法司各部门对接的机制打通,可以进一步简化案件流程,解决了“小案件”耗费“多人力”的问题,让司法机关集中精力突破大要案和复杂疑难案件,提高办案效率。

通报督促

7月18日上午,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郭慧琦将整理汇总后的《漯河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专项工作简报》下发给各县区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督促他们尽快对照落实。

这是认罪认罚制度落实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实行的一项新措施。实践证明,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是启动者、主导者、监督者。

责任在肩,使命必达。市人民检察院主动担当作为,建立月报告、月通报机制,县区人民检察院确定专人负责本辖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工作,每月月底向市人民检察院上报工作进展、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等相关情况,将工作晾晒在阳光下。市人民检察院将情况搜集整理后,以《全市适用认罪认罚专项工作简报》的形式通报全市整体情况,寻找差距、分析原因、提出要求,对工作滞后的基层院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

案件质量就是办案的生命线。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经常开展交流研讨、集体授课、庭审观摩,提升检察官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业务实践中的适用能力,推动提升量刑建议的精准度,不断提高量刑建议采纳率。同时,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积极探索解决办法,确保认罪认罚工作在规范中稳步推进,依法有序适用。

良法带来善治。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升刑事司法质效和社会治理能力,化解对抗情绪,促进社会和谐,合力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

据统计,年初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476件501人,审查起诉期限最短为3个工作日,最长为5个工作日,审查及法院的判决用时不超过10日。

■相关链接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院量刑建议或不起诉决定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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