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 智 通讯员 龚洋浩)“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阳光漯河’建设规范提升年活动亲自抓、负总责,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8月23日召开的舞阳县“阳光漯河”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上,市委常委、舞阳县委书记李亦博对全县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提出明确要求。
据悉,该县开展的“阳光漯河”建设规范提升年活动,以“阳光三权”为核心,以“阳光村务”为重点,统筹推进、规范提升“阳光漯河”五大板块工作,着力实现基础工作更加规范、常规工作有效落实、重点工作不断创新、难点工作有所突破,推动全县“阳光漯河”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规范提升“阳光村务”建设。该县在全市率先推行以“村有公开栏、组有明白墙、户有明白卡、扫码知村事”为主题的“三有一码”公开机制,全县398个行政村均设立了“阳光村务”公开栏,实现了党务、村务、财务等村级重要事项“一栏公开”,同时向农户印发的90多万份明白卡让村民足不出户就清楚村里的大小事情。该县要求涉及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必须严格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不能无故简化、不能次序颠倒、不能缺项少项、不能图形式走过场,必须程序合规、过程真实,并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实现了“小微权力”有明细、群众利益有保障,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至今年8月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农村基层信访量同比下降29.1%,农村基层更加和谐稳定。该县还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在“阳光村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开通报,严肃追究责任。今年以来,共约谈、面谈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28人,党纪处分村干部10人,通报典型案例2起。
规范提升“阳光党务”建设。该县把“阳光党务”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评议重要内容,严格按照党务公开“提出—审核—审批—实施”的程序要求,认真审查研究,严格审批把关,科学界定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做到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全面公开。目前,全县16个县委工作机构、14个乡镇党委、398个村党支部和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已全部纳入“阳光党务”建设范围,初步构建起了制度完备、内容健全、责任明确的党务公开工作体系。
(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