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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新办企业首次轻微违法,多数并非主观故意,而是由于其法律知识缺乏造成,“首违免罚”可避免企业“起步熄火”。对一线执法人员而言,“免罚清单”提供了制度依据,能有效解决执法人员“不敢免”“不会免”的问题,杜绝“以罚代管”“罚款放行”现象。“免罚清单”执行后,如果发现市场主体存在“明知故犯”“明知再犯”的情形,或市场主体主观态度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从重处罚,不适用于首次轻微免罚。孙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