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产权人的申请,下列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现声明挂失。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申请,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
权利人 房屋坐落 证号 面积(m2)
于津晨 河南省漯河市经济开发区 2014003215 117.85
金山路金山商住区1号楼
漯河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