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房屋因土地证丢失,我中心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详见附表)。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临颍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审查手续,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注销原土地证,颁发新不动产权证书,原土地证作废。
姓名 面积(㎡) 坐落 原土地号
娄秀芹 118.8 临颍县颍松路西段南侧 99(0602)
临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