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不动产登公(2019)第760期
李东升持1996年7月24日与河南省漯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建设指挥部签订的合同书及购房票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我中心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咨询台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办理不动产登记。图幅号:148-504-II,丘号:1,幢号:3,户号:27,建筑面积:101.43平方米。
漯河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中心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