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 肖)10月22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按照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经市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19年10月22日零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我市将严格施工扬尘管控,对未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的施工工地,一律顶格处罚,错峰停工至2020年3月15日;严格道路扬尘管控,要求市区主次干道采取机械化清扫保洁的路面应达到“双10”标准,全市所有的雾炮车由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统一指挥调度,大雾天气及湿度达到80%以上时要暂停洒水、雾炮作业,道路保洁以湿扫为主;严格工业企业管控,督促辖区内的工业企业严格落实“一厂一策”应急管控要求,停(限)产到位;严格机动车管控,要求全市所有渣土车、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天然气)停运;严格散煤燃烧污染管控,要求全市范围内禁止使用散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除外),并加强农业生产领域散煤燃烧污染管控,严禁露天焚烧枯枝落叶、杂草、垃圾、农作物秸秆等,严禁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净化设施不能稳定运行的餐饮单位营业。
为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市民生产生活的影响,该局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