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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5日 星期

公告漯不动产登公(2019)第786期


闫亚平持赵洪(红)林1997年10月8日与漯河市广厦住宅合作社签订的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公证书(2019豫漯天证内民字第845号)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我中心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咨询台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办理不动产登记。房屋坐落:源汇区马路街,图幅号:156-502-II-II,丘号:6-3,幢号:1,户号:32,建筑面 积:64.03平方米。

漯河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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