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我去年通过银行转账借给朋友杨某20万元,今年要求他还钱,他却不承认借过我的钱,并说转账记录是我转给他的欠款。我凭借这个银行转账凭证,能要回我的钱吗?
河南长风律师事务所宋天毅:实践中,有些出借人基于双方是好朋友、恋人或亲属关系,碍于情面,未让借款人书写借条,可一旦发生纠纷,因没有借据,还款请求往往得不到法院支持。因此,为避免纠纷,出借款项应当让借款人出具借据,借据是主张债权的重要凭证。 如果李先生不能提供借条、借款合同、借款借据、欠条等书面材料,提交的转账凭证仅能证明他和杨某双方存在资金往来,不足以证明其与杨某之间存在借款合同关系。如果起诉,还款请求就可能不被法院支持。
本报记者 杨 淇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