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陶小敏
11月12日晚上11点左右,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香山警务队接指挥中心指令,在辖区某饭店门口,有一辆电动三轮车被盗。
警情就是命令,该警务队迅速出警,并与报警人取得联系。据报警人描述,她从饭店出来时,看到远处有一个人骑一辆电动三轮车往朱庄村方向走了,该电动三轮车好像是自己的车。
朱庄村是一个城中村,部分地方已经拆迁改造,虽说村子不大,但道路情况错综复杂,既有高楼林立的新社区,也有单家独户的小院落。民警迅速开始逐条道路快速巡查。十余分钟后,民警发现在村内一条没有路灯的小道上停放着一辆三轮车,一个人正在车旁忙碌。民警迅速上前,发现一个男子正在拆解三轮车上的车棚。经辨认,该车正是报案人丢失的电动三动车。原来,该男子盗车得手后,迅速将电动三轮车驶离现场,到昏暗偏僻的小道后,男子准备把三轮车的棚子拆掉,然后再开走。
经查,嫌疑人李某,男,30岁,周口市沈丘县人,2012年因在安徽省阜阳市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2015年因在周口市川汇区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出狱后,李某仍然好逸恶劳、不思悔改,再次盗窃。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