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相关工作,请漯河田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携带相关资料,于11月25日前到市商务局汇报报废家电拆解分拣中心项目情况。逾期未到,视为终止项目建设,取消承办资格。
漯河市商务局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