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房屋因土地证丢失,我局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详见附表)。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到临颍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审查手续,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注销原土地证,颁发新不动产权证书,原土地证作废。
姓名 面积(㎡) 坐落 用途 原土地号
王孟乡供电所 2000 临颍县王孟乡南 工业 临国用(2003)字第0285号
赵丽英 112 临颍县颍青路109号院22号 住宅 临国用(2007)字第0462号
临颍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