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乌鲁木齐11月5日电(记者 阿依努尔)马建军(1959-199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人,回族,1979年5月参加公安工作,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是玛纳斯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副所长。1994年3月19日,在抓捕持刀歹徒过程中,马建军壮烈牺牲,年仅35岁。
马建军的人生,在1994年3月19日晚23时终止。因为正值防洪时节,一个月以来,马建军只回过两次家,尽管家离派出所不过几分钟的路程。当天傍晚,父亲来找过他,希望他回家看看,本来可以早些回去的他却将生病的指导员撵回家休息,自己又带了一个班。就在这时,值班室的自动报警器骤响,显示警情来自附近商行。当马建军带着另外一个民警冲进漆黑的房间时,歹徒在黑暗中挥刀乱刺。马建军在与两个歹徒搏斗过程中,身中数刀,其中一刀刺入腹部,一刀刺入心脏……由于伤势过重,马建军牺牲在案发现场。
15年的从警生涯里,他以热爱人民、为人民服务为信念,谱写了一曲曲英雄赞歌。
玛纳斯县城镇地区社情复杂,发案率占全县的53%,县公安局党委让马建军担任城镇派出所副所长,他到任仅仅七个月,社会治安就有了好转。
1983年,玛纳斯县收容站关押了一批劣迹青年和流窜人员,马建军怀疑其中一个外地流窜人员与一个重大盗窃团伙有关,便只身做卧底打入犯罪团伙内部。经过各种考验,马建军终于赢得他们的信任,在掌握了这个犯罪团伙的大量罪证后将他们一举抓获……
1987年8月14日、18日,玛纳斯县连续发生两起凶杀案。马建军受命去河南缉捕犯罪嫌疑人。在郑州下了火车就直奔扶沟县,将人抓获后当天就踏上归途。来去在火车和汽车上坐了七天七夜,回到家连续发了好几天高烧。
牺牲的那一天是周末,他仍忙得顾不上家。不过,当地人民记住了这位英雄。每年清明时节,他的陵墓前总会摆满花圈、花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