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在年前把全部执行款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陈某收到银行到账提醒信息后,第一时间给临颍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常明打电话表示感谢。
陈某身患残疾、体内放有支架,这场变故源自一场车祸。2015年9月的一个晚上,陈某驾车行至临颍县固厢乡一路口与李某驾驶车辆相撞。经认定李某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法院判决李某赔偿陈某4.5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调查发现双方当事人均为困难家庭,且均不在临颍县。李某给陈某2万元后,案件因不能再执行进入终本程序。
今年11月,陈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新接手该案的执行法官常明数次前往陈某所在地新郑市,送达法律文书并了解申请人具体情况。电话联系不上被执行人李某,执行法官常明便前往其所在地禹州市,通过走访李某的亲戚、邻居,间接向李某传达法院执行工作程序以及拒绝执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12月14日,李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将剩余款项2.5万元全部交给法院。
“法官为我操了不少心。这次恢复执行,案件得到彻底解决,我得向他们说声谢谢。”申请人陈某说。
苑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