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人于2018年7月28日在网上非法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鸟类游隼一只,源汇区人民法院已作出刑事处罚,在此向广大社会公民郑重道歉,望大家谅解,我会认真悔过,以后绝不犯类似错误。
王行辉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