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下午,临颍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走进王孟镇前杨村,公开审理一起涉嫌滥伐林木的刑事案件。
据了解,村民杨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人将王孟镇某村两片荒地上的47株树木采伐,经林业技术鉴定,这些林木蓄积17.6立方米。临颍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其行为违反国家森林法的规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提起公诉。
承办法官经审理发现,由于村民缺乏法律常识,常常忽略办理相关证件手续,从而触碰了法律红线。考虑到此类案件的特殊性,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巡回法庭在乡村开庭审理,增强大家的法律意识,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近年来,临颍县人民法院始终践行“阳光司法”理念,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巡回开庭,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还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苑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