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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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7日 星期

我市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集中整治


本报讯(记者 张晓甫)1月3日,记者从全市食品生产环节集中整治工作会上获悉,今年元旦、春节、两会及“3·15”期间,我市各县区将实行网格化管理,重点排查食品生产企业,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安全、祥和的饮食环境。

即日起,我市各县区将结合辖区实际,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整合相关部门力量,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列出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清单,实行网格化管理;每家食品生产企业明确1名负责人、2名监管人员。

此次集中整治,重点排查3种食品生产企业:“三较差”(环境卫生较差、生产条件较差、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较差)企业、“一不一多”(各级抽检不合格和投诉举报问题多)企业以及小企业、小作坊。

据介绍,此次整治重点检查的品种为节日市场消费量大、人民群众生活必需的米面粮油、肉制品、乳制品、酒类、淀粉制品、饮料、调味品、糕点、保健食品等。

此次整治重点检查以下7项内容,即企业环境卫生、生产条件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是否符合要求;进货查验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投料生产和检验记录制度等是否落实;产品出厂是否按要求进行检验;标签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虚假、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现象;保健食品还要重点检查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要求等;是否存在“两超一非”违法行为,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用于加工食品;对于酒类产品,重点加强对塑化剂、甜味剂等风险的控制,严禁超范围使用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勾兑生产白酒,重点打击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的行为;对于食品加工小作坊,重点检查小作坊卫生环境条件和进货查验制度的落实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分局综合执法机构将牵头负责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工作,负责无证企业、“黑作坊”、“黑窝点”的查处工作,依法查处检查、抽检中发现的及投诉举报核实的食品生产违法违规问题,严厉打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假冒伪劣食品及应检疫未检疫、应检验未检验的肉及肉制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过期、回收食品为原料制作、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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