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家就在附近村子,要是从收费站下车就走远了……”1月12日上午8时22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南洛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民警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在既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也未在后方设置任何警告标志的情况下,将车停靠在高速公路匝道口处下人,其他车辆从旁呼啸而过,非常危险。
民警立即对其违法停车下人的行为进行了拍照取证,随后在收费站口成功将该车拦截。经询问,驾驶员为了省事图方便,试图让朋友从下站口翻过中间护栏回到附近的家。
民警耐心地向其解释并进行批评教育,轿车司机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随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司机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行政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高速公路车速快,稍有不慎,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时不得停车上下乘客。王秀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