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专版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20年3月18日 星期

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依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漯政土[2020]28号)批复文件,市政府依法收回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其土地登记,废止土地使用证书。

序号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使用权类型 土地证号 登记面积(m2) 收回面积(m2) 备注

1 吴清顺 阴阳赵乡大吴 工业用地 出让 漯国用(2007) 3022.80 3022.80

庄村 第001942号

2 吴根旺 大吴庄村 工业用地 出让 漯国用(2007) 3111.20 3111.20

第001939号

3 李玉香 大吴庄村 工业用地 出让 漯国用(2007) 4485.60 4485.60

第001941号

4 吴军旺 漯河市源汇区 工业用地 出让 豫(2017)漯河市不动 11047.50 11047.50

丹江路大吴庄 产权第0017541号

合计     21667.10 21667.10

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18日


上一篇  下一篇
豫ICP备0501590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1101
Copyright© 2002-2018 漯河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