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3日,《中共漯河市委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漯发〔2020〕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现对《实施意见》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当前,财政收支形势严峻,收支矛盾日益凸显,从中央到地方进一步加大财税体制改革力度,突出抓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和精打细算过“紧日子”要求。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2018年9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明确“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2019年4月23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号),明确“省级层面到2020年年底、市县层面到2022年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加快建立我市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是今后漯河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根本遵循和纲领性文件。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三)《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五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充分认识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总体目标、突出抓好关键环节、加快健全工作机制和着力强化保障措施。具体内容是: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保障。
(二)准确把握总体目标。按照省统一部署,争取到2022年年底全市各级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三)突出抓好关键环节。一是聚焦全方位,构建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将政策和项目、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各级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二是聚焦全过程,建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预算申请环节加强事前绩效评估、预算编制环节着力强化绩效管理目标、预算执行环节实行绩效运行监控、决算环节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和信息公开。三是聚焦全覆盖,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并加强四本预算的衔接,增强预算统筹能力。
(四)加快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制度、健全标准体系、夯实管理基础、创新评价机制、实施激励约束。
(五)着力强化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监督问责、强化工作考核、注重宣传培训。
四、细化和创新内容
《实施意见》在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政策框架和规范约束的前提下,结合我市实际,主要细化和创新了以下几点:
(一)细化关键环节。一是全方位中注重措施精、准、实,着力拓展绩效管理层面。在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层面提出着力提高质量,对实施期超一年的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实施过程中进行绩效运行动态监控,实施完成后进行绩效评价;在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层面,提出在确保“三保”支出前提下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三大攻坚等重点领域和重点支出项目等。二是全过程中注重事前、事中、事后有机衔接,着力完善管理链条。预算申请环节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未按照规定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不得申请预算;预算编制环节加强绩效目标审核;预算执行环节强调绩效运行监控中发现问题要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决算环节强调全面开展绩效评价中加快实现整体支出绩效、政策和项目绩效的自评全覆盖;评价结果应用和信息公开环节中,要求评价终了后被评价单位应根据报告内容提供项目整改报告,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强化绩效信息公开。三是全覆盖中注重科学、规范、衔接原则,着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政府性基金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关注基金政策依据、征收标准、使用效果等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关注预算范围和收益上缴政策的制定与落实、支出结构、使用效果等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关注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政策效果、基金管理、精算平衡、运行风险等情况。
(二)创新激励机制。一是创新评价机制。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及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执业质量全过程跟踪和监管,提升绩效评价质量。二是实施激励约束。严格执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按照绩效评价结果优、良、中、差不同等级安排下一年度的预算;设立绩效奖补专项资金,对于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给予表彰并奖励专项工作经费。
(三)强化保障措施。一是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主体职责,提出各级各部门是本地区、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各级财政部门负责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规划、制度设计和组织推动,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二是注重宣传培训。要求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力度,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