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20年3月31日 星期

漯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11号)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就规范我市发热、咳嗽患者就诊管理通告如下:

一、实行退烧、止咳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原则上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确需销售时,必须对购买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详细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购买者、使用人相关信息(身份证号、住址、手机号码、体温),有无湖北地区旅居史和与湖北、境外往返人员接触史,购买药品名称等。如遇特殊情况,药品零售企业应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二、发热、咳嗽患者要及时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呼吁广大城乡居民凡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不要自行在家服药治疗,应尽快到全市公布的16家发热门诊规范就诊。

漯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上一篇  下一篇
豫ICP备0501590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1101
Copyright© 2002-2018 漯河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