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存款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60号)于2015年2月17日发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存款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障存款人权益。
存款保险覆盖境内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和外币存款,既包括个人,也包括企业等单位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50万元限额能够覆盖我国99.6%以上存款人(包括各类企业)的全部存款。当前我国银行体系整体稳健,银行经营受到严格监管,储户存款安全有保障。
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即使个别银行经营出问题,通常也是通过市场手段促成好银行收购问题银行,储户的存款、贷款以及正常业务都不会受影响。
存款保险作为国家金融安全网的一部分,其资金来源主要是金融机构按规定交纳的保费,储户不需要交保费。张文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