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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9日 星期

省委第六“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向漯河市反馈督察情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扎实做好“三散”污染治理工作,2019年12月12日至27日,省委第六“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对漯河市开展了“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向漯河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情况。

督察认为,漯河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开展“三散”污染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齐抓共管的攻坚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就“三散”污染治理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要求,全市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漯河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求,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地方立法工作。全省“三散”污染治理大会召开以来,漯河市人大陆续颁布实施了《漯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漯河市散煤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法规,从立法层面为漯河市“三散”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漯河市建立污染防治攻坚办主任办公会制度,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在污染天气来临前,根据专家组建议下发管控指令。按照要求划定“禁煤区”,实行散煤“132”治理措施。加大技术和装备投入,城区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加大新型农业机具研发,引导农机加装扬尘治理设施,有效抑制农机作业粉尘排放。在城市建成区建设“鹰眼”视频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视频监控全覆盖,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问题。

漯河市在全省创新开展市委环保攻坚领域专项巡察,取得良好成效。《漯河日报》开辟《曝光台》专栏,对辖区内突出环保问题进行曝光;漯河市广播电视台大型电视问政节目《百姓问政直通车》多次问政环保,倒逼责任落实。制订《漯河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暨“三散”治理工作考评方案》,考评结果应用于市直单位班子成员和承担“三散”治理任务在编人员精神文明奖和绩效工资的核定和发放。

漯河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目前,督察组交办的37件生态环境问题已基本办结,共责令整改28家,立案处罚2家,罚款9854元。

督察指出,漯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与“2+26通道城市”相比,无论是在发展理念、思想认识上,还是在压力传导、治理标准上,都有差距,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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