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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9日 星期

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运行
——访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戴友良

■本报记者 郭勇睿

“市纪委监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漯河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两个文件’,对于巩固基层政权,促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将会起到重要作用。市民政局作为‘两个文件’的联签单位,将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运行。”近日,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戴友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戴友良介绍,“两个文件”印发后,市民政局及时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在学习文件和传达“阳光漯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精神的基础上,局党组各位同志结合分管工作,各有关科室负责同志结合业务职责,分别就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谈了意见和建议,形成了贯彻落实措施,明确了牵头人和责任科室,并对“两个文件”中涉及民政部门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

戴友良表示,市民政局将从五个方面着手,全力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实好“两个文件”中民政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排除条件列入下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办法,并做好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后班子缺职的补选工作。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缺职的村,继续突出从严标准,指导各县区依法、按程序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同时,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终止职务的具体程序设定和程序执行等工作,为建好这支队伍发挥民政职能作用。

积极配合市“阳光办”、市委组织部等部门持续推进“阳光村务”建设,认真落实村级事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使重大决策事项在民主的前提下,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同时,把重大事项、各类支出等在平台上“晒”出来,每季度召集村民代表评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根据评议结果和责任分工进行“改”,实现村级明权清单化、用权规范化、监权透明化。

把推进移风易俗、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纳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重点。推动各村制订红白事办理制度,并对其作用的发挥情况进行监督,提高全市农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

加大“阳光民生”建设力度,完善村级事务监督平台。继续推进我市“阳光民政”系统与“阳光民生”的对接和信息共享,进一步优化低保申请、评议、审核、批准流程和民政资金发放流程,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和村级事务公开栏建设力度,强化村务监督工作基础。

市、县区民政部门将紧密结合自身职能,进一步健全保障机制,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设立、成员选举产生及终止职务和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工作报酬保障等工作,保护其依法履职,确保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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