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印发《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再次清理规范10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据介绍,此次清理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涉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9个部门,具体分为3类:第一类是取消的中介服务事项,共有6项。如取消了“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今后企业在申请“城市排水许可”时不用再提供“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而是改为向主管部门做出书面承诺,事后由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节约了企业的时间成本,为企业开展经营活动提供了便利。第二类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改为由审批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相关服务的中介服务事项1项,即“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3个月内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合格检测报告”。今后企业在申请“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时,不用再提供该项中介服务事项,而是由审批部门根据需要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做到“政府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第三类是仍需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中介服务事项,共3项。如“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今后企业再办理“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业务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选择适当的方式编制“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审核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企业委托特定中介服务机构编制,有效降低了群众和企业干事创业的门槛和成本。
范璐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