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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3日 星期

旅游方面的法律问题


端午假期即将来临,在出行前,游客和旅行社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遇到侵权问题,游客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旅行中,常听到导游提醒游客“注意看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果丢失,旅行社不予以承担责任”,那关于个人财务安全游客应该注意哪些呢?

答:“如有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过于绝对,如果因为游客自己的原因,造成财物丢失,游客自己承担;但如果是因为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游客财物丢失呢?旅游法第70条规定:“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问:因旅行社的原因造成游客发生意外,旅行社是否予以赔偿?

答:旅游法第81条规定:“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对旅游者做出妥善安排。”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法律后果,旅游法第70条第3款明确规定:“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意外,如果旅行社未尽到上述规定义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问:“游客因个人原因违约不能成行的,旅行社要收取团费100%的违约金。”这样的条款合理吗?

答:不合理。《旅游法》第65条规定:“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这款规定赋予旅游者在旅游行程结束前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组团社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将余款退还给旅游者。旅游行程结束前可能发生在旅游行程开始后,也可能发生在成行之前。旅行社收取100%的违约金,加重了旅游者的责任,有违公平原则。

问:消费者和旅行社一旦发生纠纷,怎样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答:如遇旅游纠纷,需要索赔,旅游者可先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质监所提出赔偿请求,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旅游者请求赔偿可向旅游质监所递交写明下列要件的赔偿请求书:请求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单位及联络方式;侵权旅行社的名称、参加旅行团的团名及出发日期;赔偿的要求及理由;有关证据材料。质监所接到投诉后,经审核认为不符合受理范围的,应在收到赔偿请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知请求人。对符合条件的赔偿请求,质监所应要求侵权方对案情进行调查核实,主动与赔偿请求人协商解决纠纷,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协议。对协商处理失败的,质监所应提出赔偿处理意见,责成侵权方对游客进行赔偿,或直接动用该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对游客进行赔偿。如果旅游者对质监所处理意见不服,可向当地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河南长风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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