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新闻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20年6月24日 星期

无标题


携带涉密载体外出有哪些保密要求?

因私外出禁止携带涉密载体。公务外出携带涉密载体,应当遵守下列保密规范:

(1)绝密级涉密载体原则上不得携带外出,确因特殊情况必须携带的,应当经本机关、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两人以上同行,并对接触绝密级涉密载体的人员作出书面记录。本埠内携带应当专车接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在宾馆住宿时,应做到载体不离身,轮流值班看护,必要时,可派保卫干部护送。

(2)因工作需要携带机密级、秘密级涉密载体外出,应当采取保护措施,使之始终处

于携带人的有效监控之下。

(3)禁止携带绝密级涉密载体参加涉外活动。原则上不得携带机密级、秘密级涉密载体参加涉外活动,因工作需要确需携带的,应当经本机关、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

(4)严禁携带涉密载体在公共场所滞留或参观、探亲、访友、游览,严禁骑车夹带或乘坐公交车携带涉密载体,严防丢失或被盗。

(5)绝密级涉密载体原则上不得出境。机关、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携带、传递绝密级涉密载体出境的,由中央有关业务部门审查批准。业务主管部门不明确的,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上一篇  下一篇
豫ICP备0501590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1101
Copyright© 2002-2018 漯河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