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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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4日 星期
《漯河市2019年度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显示
市场主体“质”“量”双升


“市场主体增速全省第一;大宗食品合格率处于全省前列;全市工业产品监管抽查合格率高于全国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漯河市2019年度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19年,全市质量安全状况持续向好,市场主体“质”“量”双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在当前复杂严峻的宏观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下,我市牢牢守住了市场主体这个“动力源”。《报告》指出,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368280户,同比增长108.32%,增速全省第一,超出全省平均增速16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市场主体数量分别为10566户、15025户和342689户,同比增速分别为8.05%、21.61%和121.58%。

在行业发展方面,我市批发和零售业以及食品制造业的迅猛增长势头引人注目。《报告》显示,2019年,在第三产业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批发和零售业市场

主体数量共计295270户,在第三产业中数量占比为86.16%,同比增速156.06%,居于所有行业之首。在第二产业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制造业市场主体数量共计10427户,在第二产业中数量占比为69.40%,同比增速16.96%。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始终保持增量,食品生产企业数量同比增长12.67%,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数量同比增长6.2%,为我市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和“三链同构”提供了有力支撑。

产品质量是市场主体发展的核心要素,也是衡量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重要指标。《报告》显示,2019年,我市在国家、省、市三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中,涉及全市286家企业生产的60种390批次工业产品,平均合格率为95.13%。全市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高于全国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1.03个百分点,高于国抽涉及河南省产品平均合格率7.03个百分点,全市产品质量总体处于平稳、可控状态,较好地维护了“漯河制造”的良

好声誉。

“市场主体发展既要重视量的增长,更要重视质的提升。没有质的大幅提升,市场主体就缺乏含金量,发展就不可持续;没有市场主体量的有效增长,经济的底盘就不够大、不够稳,就会缺乏一定的辐射带动力。”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宋耀生说,2019年,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将质量建设和技术服务贯穿于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壮大的全过程,引领市场主体在“质”“量”双升中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境界。

提速度,做大“增量”。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达到“一次不用跑、一分不用掏、三天全办好”;为全市3300多家企业办理“证照分离”事项,切实解决了企业“准入不准营”的问题,走在了全省前列;推行“集群注册”改革,有效解决了大学毕业生、返乡务工人员等有创业愿望但缺少创业条件不能进行开办登记的问题;在全省率先开发智能化登记审批系

统,实现5分钟“刷脸办照”,注册登记大大提速。在我市设立商标受理窗口,受理权限由1项扩展为23项,提升了商标注册便利化服务水平和窗口的区域辐射力。

优服务,做精“质量”。扎实推进质量品牌战略,大力开展“质量月”“3·15”“质量开放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截至2019年年底,全市共获得“省长质量奖”单位1家、“市长质量奖”单位31家、中国驰名商标11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个、河南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3个。全面推进与中标院实施战略合作,《漯河市标准化战略规划2020—2025》和食品安全、商贸物流两个标准化专项行动方案通过专家论证验收。全国首家设立市长标准奖;全国首家发布实施《调味面制品团体标准》;全省首家发布实施《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星级评定》地方标准。深化技术支撑,我市河南省食品包装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正式投入运行,国家肉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获得2019“质量之光”卓越

技术机构奖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出台了《漯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奖补管理办法》,通过动产抵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全年帮助企业实现融资借贷总额达51.36亿元。

严监管,做优“环境”。在全省率先探索“双随机+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构建起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前一年实现国务院部署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被确定为全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试点市,做到了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以食品药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为重点,全面加强市场安全监管,安全状况进一步向好。在全省率先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率先实行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年度考试制度并引入食品生产企业第三方评价监管,实行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和信用分类监管。集中开展以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为重点的“春雷行动”及打击制假售假、冒牌侵权、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行动,销毁假冒伪劣商品6.2吨,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营造出良好的市场环境。    孙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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