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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9日 星期

市政法系统发布42项 爱民实践服务承诺
编者按

7月7日上午,全市政法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新闻发布会召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分别代表各自系统,公开发布42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今后,市民办事更加省心省力、快捷方便。

1.进一步优化网上立案、网上交费流程。持续加强网上立案工作,实现90%以上网上立案3天内审核,网上立案后不再提交纸质立案材料,网上交费后直接打印电子票据。

2.加快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加快实现网上证据交换、庭审、听证、调解等诉讼服务;协同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建设,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将分散在各部门各环节的送达、保全等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与全省统一的网上办理平台对接,让老百姓一站通办、减轻诉累。

3.构建立案前多元化解、立案后分调裁审解纷模式。在基层法院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对接综治中心、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仲裁组织,优化相似案例推送、诉讼风险提示等服务,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构建科学、精准、高效的案件流转、调裁对接、程序转换机制,形成多数简易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快调速审、少数复杂案件在后端精细化审判的工作格局。

4.全面提升智慧审判水平。完善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规则;深化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及时为当事人提供电子卷宗在线浏览、借阅等服务;完善关联案件和类案强制检索制度,提高审判质量,防止类案不同判;完善全过程的实时动态监督管理模式,加强对延长审限、扣除审限、中止审理的监管,提升群众满意度。

5.持续强力推进解决“执行难”。全面推行智慧执行、公开执行,实现对执行案件的实时监督;加强终本案件管理,提高终本案件质量;全面推行财产集约查控,立案后3天内进行网络财产查控,线上线下同时发力,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尽最大努力保障当事人胜诉利益。

6.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战。贯彻落实省高院“涉黑涉恶在办案件百日攻坚战”的部署,加快推进案件办理,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完善“打财断血”机制,铲除黑恶犯罪经济基础,提升群众安全感。

7.着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持续开展“全面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水平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依法、积极受理破产案件,加快清理长期未结破产案件;积极开展精准服务民营企业活动,定期发布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推动形成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8.精准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依法严惩扰乱防疫秩序、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准确定罪量刑,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推行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典型案例定期发布和涉疫情民商事案件台账周报制度,依法妥善办理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案件的工作,助力中小微企业平稳发展。

9.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全面推广民事、执行案件律师调查令制度,保障律师网上阅卷,逐步建立律师网上排期开庭制度。

10.全方位推进司法公开。加快实现审判执行信息精准推送,让当事人及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深化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直播、典型案例发布等工作;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邀请群众进法院”活动,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促进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能力和办案质效。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王新利

1.建立健全涉疫情防控案件依法快速办理机制。对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等犯罪行为依法快捕快诉,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时打击、有效震慑犯罪,为常态化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着力推动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检察工作网“三远一网”常态应用。

2.开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专项活动。围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组织开展5个专项活动(严惩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犯罪、严惩妨碍企业生产经营犯罪、宽严相济办理企业人员涉嫌相关犯罪案件、涉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经营民事诉讼专项监督、野生动物保护领域专项检察监督),为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六清”行动部署和“不放过、不凑数”办案原则,坚持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机制,认真高效做好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等检察环节各项工作。坚持“打治建一体发展”,积极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完善社会治理,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4.推动打造“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围绕服务保障淮河流域特别是沙颍河流域生态保护,深入实践“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行河长办和检察机关的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重大问题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形成保护水生态环境工作合力,推动打造依法治河新模式。

5.探索在乡镇基层人大代表联络机构设立检务工作站制度。探索在乡镇基层人大代表联络机构设立检务工作站,打造检察工作服务乡村社会治理的“前沿哨所”,提升涉农检察工作水平,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贡献检察力量。

6.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坚决依法惩治扶贫领域腐败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促进精准扶贫政策落实落地。做好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刑事被害人等司法救助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到位,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

7.深化虚假诉讼领域违法行为专项监督。探索与法院、公安等建立联合防范、发现和制裁机制,建立智能筛选平台,辅助发现和监督虚假诉讼;严格审查易发生“假官司”问题的民间借贷纠纷、保险理赔纠纷等案件,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8.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办案力度。持续开展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活动,扎实推进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重点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实现基层检察院办理相关案件全覆盖。强化涉疫情案件的办理,严厉打击违法处理医疗废弃物等行为。

9.推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深化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教职工入职查询、法治副校长等6项机制的落实,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百千万工程”,充分发挥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展厅和未成年人办案区作用。

10.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提高群众来信分流、办理、答复质效。在基层检察院实行当面接谈来信人制度,将7日内程序性回复由短信为主转变为面对面接谈为主,着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 周彦黎

1.实行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居民办理省内户口迁移,不再出具纸质《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凭规定证件和申请材料在迁入地派出所一地办结。

2.推行出入境“周末办证”服务。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周六办证”窗口的基础上增辟“周日办证”窗口,周末办证地点设在黄河路与嵩山路交叉口中银大厦办证大厅。两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畅通预约渠道,为有紧急特殊办证需求的群众提供“周六办证”服务。

3.开辟交通违法、事故网上处理渠道。2020年6月底,开辟非现场交通违法网上复核通道,对需要进行复核的,利用河南警民通APP手机软件,实现网上提交申请、反馈复核结果。拓宽交通违法罚款缴纳渠道,开通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 12123APP的支付宝和微信缴纳罚款功能。

4.开辟涉外高层次人才签证“绿色通道”。对来漯投资、创业、商贸等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预约受理,通过缩短办证时限等措施为外国人申请办理人才、工作、商务等签证提供最大限度的便利服务。

5.优化涉枪涉爆、保安监管等10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优化省公安厅委托下放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行政许可,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民用枪支弹药配备许可等10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做到审批内容公开、公正。

6.压缩保安服务和特种行业等4项审批、服务时限。将武装押运保安服务公司、普通人防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学校设立许可共3项行政审批的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企业申请刻制公章符合规定的,印章刻制单位将印章刻制完成时间缩短为半个工作日。

7.降低民营企业往来港澳商务备案单位一、二级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将一级信用等级评定标准,降低为纳税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出口创汇40万美元以上或者减免税企业的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级信用等级评定标准,降低为纳税额30万元人民币以上、出口创汇10万美元以上或者减免税企业的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为企业提供最大便利。

8.完善律师会见保障服务。看守所在便民服务大厅公开律师会见指南(须知)、所务公开等服务信息,设置律师专用停车位。实行网络预约会见和延时会见服务,律师可通过电话、网络等预约渠道合理安排会见时间;对确有会见必要的,正常工作日可延长会见时间至当日20时,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也可正常会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依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相关规定处理。)

9.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市、县公安机关分别设立经济犯罪举报中心,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报案,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较集中的园区设立警务室或警企联系点。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生产经营,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限制财产权强制性措施。

10.加强“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依托河南省公安厅建成“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三期工程,在完成与省政务平台和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和进一步提升原有289项便民服务实效的基础上,陆续推出居住证申报、违法异议复核,行政复议、刑事复议复核等14项网上办理业务,进一步推动公安业务“一网通办”。探索推广电子身份证、电子驾驶证、电子行驶证等相关应用,简化网上流程,提供更优质的网上服务。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杨锋

1.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围绕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快制定《漯河市城市绿化条例》《漯河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等重点地方立法。

2.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完善我市地方性法规裁量标准,设立行政执法监督热线,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3.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大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不当或违法的行政行为。

4.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强化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依法纠正不当行政行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5.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并公布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整合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化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办事等服务职能,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一站式”的法律服务。

6.做好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深化法律援助服务,认真做好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民生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强部门间协作联动,进一步优化农民工欠薪维权法律援助。深化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探索完善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7.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持续深化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为每个村再培育2~3名法律明白人,提升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深入开展“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创建,提升创建质量。切实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优化资源配置,定期开展实地法律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8.深化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积极引导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事业,持续推进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实现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制度化、常态化、经常化,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9.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引导律师依法依规开展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辩护代理,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0.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力度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加强访调、诉调对接,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就地有效化解。

11.健全完善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对老弱病残当事人预约服务或公证员上门服务活动。开展“五一”劳动节为市级以上劳模免费办理公证公益服务周活动,以及“重阳节”为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服务月活动。

12.降低特殊困难群体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司法鉴定事项,减收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费用。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魏书念

文/本报记者 薛宏冰 整理 图/本报记者 范子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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