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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6日 星期

舞阳县:“五星”评议促进村务监督


■本报记者 王 智

通讯员 龚洋浩

“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五星’民主评议,建立履行职责考核评价机制,有力破解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能监督的难题,监督约束农村基层干部严格遵守‘阳光村务’规定,更加规范用权、公开用权,营造更加风清气正谋发展的良好环境。”8月5日上午,舞阳县北舞渡镇“五星”村务监督委员会乡镇评议大会结束后,该镇党委书记吴蓬莱对记者说。

今年6月份以来,舞阳县为规范“阳光村务”建设,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工作,在全县14个乡镇398个村开展“五星”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评议活动,探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考核评价机制,着力打造组织健全、工作规范、运行高效、作用显著的村务监督“铁军”,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县农村更加和谐稳定。

确立星级 制订工作标准

该县依据《漯河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将“村务决策监督星、脱贫攻坚监督星、村务公开监督星、‘三资’管理监督星、自身建设良好星”作为村务监督委员会评议的重点内容,制订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最高标准。同时,该县还列出了负面清单,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或因监督不到位引发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因违纪违法受到行政、刑事处罚,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直接确定为“无星”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发挥作用、正确履职提出了规范性要求。

严格步骤 评议客观公正

该县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进行两次述职述责,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报告村务监督情况,组织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开展乡镇民主评议,组织各村“两委”干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开展村级民主评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半年和全年履职情况,按照“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五个等次进行民主评议,充分了解日常监督作用发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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