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庆献礼,仅售十天,今天不抢,更待何时。”“每年存10000,利息1666元,额外还送100万元保额的大病保险。”“X重疾产品是目前市面上最具性价比的产品。”对于保险消费者,这些出现在微信朋友圈的保险营销信息往往暗藏误导风险。对此,相关监管亦持续趋严。
今年以来,已有多家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因“朋友圈”卖保险踩红线受到处罚。与此同时,针对保险直播带货的潜在风险,多地银保监局近期已陆续出手整治。
“朋友圈”营销信息违规
日前,青岛银保监局发布罚单显示,某人寿青岛分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误导宣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六十一条,被责令改正,并处15万元罚款。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这并非年内“朋友圈”卖保险首度违规。今年1月,湖北银保监局发布5张罚单,剑指5位保险从业人员的相关违规行为。根据罚单,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营销信息,存在片面比较、不实宣传、炒作停售等问题。
其中,某人寿随州中心支公司营业部经理于2018年8月31日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称“返还高、拿钱快、快活好养老,司庆献礼,仅售十天,今天不抢,更待何时”。经查,该公司某保险产品仅售十天的信息不真实,存在以不真实信息欺骗投保人的问题。
保险网络直播存合规风险
近年来,国家对于保险等金融产品销售监管持续从严。今年1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正式实施。其中,提出了八项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包括不得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活动;不得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不得违规向金融消费者发送金融营销信息等。
另一方面,值得留意的是,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保险行业从业人员通过网络直播和短视频等方式开展保险营销宣传、销售等行为日益普遍。通过直播带货,可以助力保险企业和保险顾问在疫情防控背景下无接触销售保险产品,拓宽保险产品的销售渠道,因此受到保险机构青睐。但值得留意的是,其亦存在违法违规风险,如混淆线上线下保险业务进行监管套利、直播内容存在误导宣传等。
消费者需增强风险意识
从微信朋友圈等自媒体平台,到保险直播带货,监管持续从严的同时,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也需要增强风险意识,谨防误导宣传。
对此,消费者首先需准确识别惯用误导手法。通过自媒体平台发布的误导信息主要有饥饿营销、夸大收益、曲解条款等三类。如宣传保险产品即将停售或限时销售,使用“秒杀”“全国疯抢”“限时限量”等用语;混淆保险产品和其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发布“保本保息”“保本高收益”“复利滚存”等;故意曲解政策或产品条款,宣称“过往病史不用申报”“得了病也能买”“什么都能保”等。
同时,消费者应充分了解保险产品信息。保险产品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消费者应当树立科学的保险消费理念,通过正规渠道充分了解保障责任、保险金额、除外责任等重要产品信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保险产品。
具体来看,可注意“保什么、不保什么”,认真阅读投保提示、保险条款等信息,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和免责范围,切实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据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