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本报记者 薛宏冰
通讯员 黄鑫迪
在公诉席前上一步一步成长、磨炼、进步、提升,使一个个棘手的案件迎刃而解,被同事们称为“公诉席上的铿锵玫瑰”。她是源汇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段征,8年的从检历程中,她用忠诚和担当,坚守在法律监督最前沿,让胸前的检徽闪耀光芒。
不断磨砺快速成长
段征,现年34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扎着马尾的她,坐在公诉席上沉着应战、慷慨陈词,最终让一个个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
在办理某集团郭某某职务侵占一案时,她多次到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人员、会计师沟通案件所涉及账目问题,并在办案的同时认真钻研会计学知识,准确认定了郭某某职务侵占的犯罪数额。该案的办理得到了相关部门的一致认可。
她说:“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是我的人生目标,对案件证据了如指掌,才能点中犯罪分子要害;熟悉案情、熟悉法律,才会在面对难应付的对手时底气十足。”一次次抽丝剥茧的真相探寻、一次次言辞犀利的现场庭审,提升了她察微析疑的能力和严谨审慎的职业素养,也让段征从一名公诉席上的新手迅速成长为经验丰富的优秀公诉人。在今年全市第七届优秀公诉人选拔赛中,她再次被评为全市优秀公诉人。
近5年来,段征共办理刑事案件300余件,所办案件正确率达100%。
扛起责任敢担当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面对黑恶势力,段征勇挑重担,每一个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开庭前,她都做足证据方面的所有功课,力争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
“绝不打无准备之战”是出席法庭指控犯罪的要中之要,也是段征的工作准则。2018年,段征和同事一起办理了以李某某和李某为首的两团伙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是河南省扫黑除恶第一案,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公安厅联合督办,受到中央政法委的高度关注。
2018年8月27日,该案移送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涉案人员多,且羁押地点分散,光是卷宗就摞起来有3米多高,共199本2万多页。时间紧、任务重,源汇区人民检察院集合全院办案力量,分别到南阳、周口、驻马店、平顶山等20多个地区,向犯罪嫌疑人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和委托辩护人告知书,并开展非法证据排除工作。
在案件公诉阶段,段征和同事一起,采用分组提讯犯罪嫌疑人的方式,在20天的时间里夜以继日,完成60多名犯罪嫌疑人的提讯以及3000多页的审查报告。晚上制订讯问提纲、白天开展讯问工作成了他们的工作常态。
最终,经过120多个工作日,审查近200本案卷,复核并调取证据100余份,完成55万余字的审查报告,该院顺利将李某某等45人和李某等22人提起公诉,并进行为期15天的庭审,最终获得法院一审的判决支持。
通过最后的法庭教育,全体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或悔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案被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精品案件。
随着扫黑除恶工作的深入推进,近年来,段征承办数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多少次通宵达旦阅卷,熬红了双眼、累酸了腰背,但当段征站在公诉席上时,腰杆依然挺拔、神情依然威严。她用法律的武器惩恶扬善,展现了当代女检察官的飒爽英姿和靓丽风采,在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大家这么评价她——“段”本清源,“征”气凛然。她也获得多项荣誉:被评为2019年度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多次荣获全市优秀公诉人称号、漯河青年五四奖章,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获得嘉奖一次。
精研业务提水平
在办案中,段征善于思考、精研业务、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多次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发表业务调研文章,其撰写的《青少年犯罪的实践及立法思考》一文被中国检察官杂志发表,并获得漯河市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撰写的《采取“5+4+3”工作模式提升未检工作新高度》于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专刊发表;撰写的《从个案分析界定民事欺诈和诈骗罪》被评为漯河市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她个人也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调研人才称号。
同时,她还积极参加送法进校园等普法教育活动,近5年来,共参加各类法制宣传活动近200次。
从初出茅庐到迈过而立之年,回首走过的公诉路,她深有感触地说:“当安抚那些受伤心灵的时候,当在法庭上让那些嚣张跋扈的被告人低头认罪的时候,当看到当事人感激的眼神、听到他们用朴实的话语表示感谢的时候,我最欣慰、最有成就感,那是我人生的高光时刻,也更坚定了我从事检察事业的初心和信心。”
工作中的段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