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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5日 星期

李亚楠:执行有温度 倾情促和谐


■本报记者 陶小敏

李亚楠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执行法官。工作中,他始终坚守“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初心,将法、理、情有机结合起来,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维护权益,实现真正的案结事了,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社会和谐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9月24日,记者见到李亚楠时,他正为了当天下午去外地出差查封被执行人财产的事,与当地有关部门沟通联络。事实上,9月23日下午,李亚楠到郑州查扣被执行人财产后刚回到漯河,在漯河仅待了半天时间就要再次出差。“做执行工作,不出去怎么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呢?查人找物,真不是那么容易。”李亚楠笑着向记者介绍。

李亚楠出生于1982年,是一名中共党员,2009年1月从部队转业后,被分配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2011年,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顺利完成了从一名军人到法官的转变,并先后在法警支队、立案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一庭工作,历任法警、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凭借突出的工作成绩和表现,李亚楠先后多次被评为市中级人民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和办案标兵,多次荣获个人嘉奖,2015年被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疫情期间,李亚楠办理了一起因拆迁引起的行政赔偿执行案件。因赔偿款一直未到账,申请执行人包某对法院甚至法律的公正产生了怀疑。包某见到李亚楠后情绪异常激动,表示要到北京上访。李亚楠为包某端了一杯水,让包某冷静下来,并认真了解案情,让包某一定要相信法律,相信很快就会执行到位。随后,李亚楠多次往返某区政府进行协调督促。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668万余元赔偿款顺利执行到位。包某激动地送上感谢信和锦旗。

近期,李亚楠又承办了一起某投资公司和某教育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案件标的额近1亿元。经查,被执行人某教育公司名下仅有土地一宗,地上建有某私立学校一所(房产无证),现有教职工、在校学生500人左右。“强制执行的话,这么多学生、教师怎么办?社会影响肯定不好。”李亚楠表示,综合考虑后,他和同事多次组织双方协商,并建议将学校整体移交,妥善解决过渡事宜,避免产生新的纠纷。最终,某投资公司与某区政府签署合作协议书,将某私立学校收归公有,案件圆满执结,在校学生正常上学未受影响,社会效果良好。

“我们要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李亚楠表示,就案办案也许简单,但化解矛盾纠纷同样重要。矛盾纠纷化解了,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才能促进社会和谐。

和谐,好比国之气血,为社会补给能量,给国家增强活力。天人合一、协和万邦、和而不同。和谐蕴含了中国人的生存智慧,体现着中国人的精神基因,也昭示着中国人的社会理想。和谐在人与自我的关系上,它强调的是人滋生的心灵的和谐与自由,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它要求的是和睦相处,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它崇尚的是合群聚众,而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它强调的是天人调和、天人合一。而在不同文明的关系上面,它所强调的是善解能容、和而不同。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李亚楠就是我市众多践行核心价值观的代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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