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中,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树立检察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工作发展的总抓手、原动力,不断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召陵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机关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工作机制,狠抓思想道德教育,不断提升广大干警的文明素质和党性修养,从而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将党性教育、队伍建设、道德建设有机融合,大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主题演讲比赛、经典诵读等主题活动,增强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同时,邀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青年志愿者等道德模范做客道德讲堂,积极营造崇尚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争做道德模范的良好社会风尚。
该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服务中心大局,为社会稳定提供法治保障,并在执法为民中彰显检察情怀。先后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扫黄打非”等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把教育、感化、挽救和预防贯穿办案全过程,实现辖区中小学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定期开展法治进校园和心理辅导,6000余名在校师生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大力开展社会服务活动,经常组织干警到帮扶村开展访贫扶困活动,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或困难100余件;积极推行“主题党日+志愿服务”模式,走进社区、学校、敬老院等,开展城市清洁、文明交通劝导、社区疫情防控、关爱留守儿童等志愿服务活动,展现新时代检察干警践行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的风采。
为更好地把检察职能向社会延伸、向老百姓贴近,该院积极推进文明接待窗口创建工作,不断加强软硬件环境建设,改善接待环境,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务公开大厅、检察长接待室、律师接待室、情绪疏导室等,并制订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访制,规范首办责任制,实行审查处理机制和交办、转办、督办、答复一人负责制,实现接待群众规范化和程序化。通过开展定点接访、重点约访、联合接访等方式,畅通群众诉求通道,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同时,该院在辖区内多个乡、镇设立检务工作站和涉农检察联络点,通过开展检务公开活动,宣传检察职能,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贾玮 薛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