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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星期
舞阳县
抓好“阳光漯河”建设


“阳光漯河”建设工作开展以来,舞阳县通过强化对基层权力的监督制约,促进了权力运行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乡、村两级新发生信访事件大幅下降,群众对基层工作的满意度大幅提升。面对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新形势,该县各级党组织聚焦主责意识不强、传导压力不够、督查落实不够、工作开展不深入、措施不具体、推进速度慢、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开展整改,推动全县“阳光漯河”建设拓宽深化、规范提升,实现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干部在阳光下工作、群众在阳光下监督、地方在阳光下发展”的目标。

该县围绕“明权清单化”,提高监督精准度。按照“全面准确、便于应用、动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规范权力清单,形成科学完整的权力清单体系,实现权力清单全覆盖,让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有“目标”、有“靶子”、有“准星”。围绕“用权规范化”,提高监督约束力。持续完善权力流程图,明确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责任,做到了可执行、可监督、可考核、可问责。围绕“监权透明化”,提高监督实效性。注重探索完善同级监督、中层监督、小微权力监督有效机制,增强对各级各单位“一把手”、中层干部尤其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监督的针对性,形成了环环相扣的“监督链”。

该县各级党组织把推进“阳光漯河”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级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纪委监委和县阳光办发挥牵总协调作用,统筹做好参谋建议、业务指导、宣传培训、督导检查工作。据统计,今年以来,已对全县108个村和60多个县直部门进行了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印发《整改通知书》39份,问责追究履责不力、整改应付的基层干部6人,公开通报典型案例3起,督促各级各单位严格按照工作目标,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段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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