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人以赠送自建房、‘阳光房’等为噱头出售二手房,这样的大‘忽悠’购房人可别信。”10月19日,北京市住建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安居北京”发布消息,明确自建房、“阳光房”等有违建的房子不能卖,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违法建设等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房屋满五年带自建”“赠送16平方米自建房”……在二手房交易平台上,总有一些带有“自建”“赠送面积”等字眼儿的房子吸引着购房人的眼球。相比于常见的二手房,这些带有“自建”字样的房源,虽然自建或赠送的面积并没有写入房本,但从实用角度上来说,增加了房屋的使用面积,所以,遇到二手房市场相对较冷时,总有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以赠送自建面积、房屋单价低为噱头,吸引购房人的眼光。
然而,经纪人没有点明的是,私自搭建的“阳光房”,既不在建筑规划中,也不可能取得施工许可,实际上属于违建。一旦存在此类情况的房屋被其他业主或者物业公司举报,将会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违建,相关管理部门会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认定违建的文书,不动产登记簿上将会注记违建信息。而被注记附有违建的房屋,将无法进行抵押、过户等交易行为。《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也有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这其中,有违建的房屋就属于禁止交易的房屋范围之内。
赵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