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20年10月23日 星期

就业创业惠民政策解读(一)


1. 创业培训

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及享受低保家庭的适龄劳动者)、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均可参加免费的创业意识培训、创业实训、创办(改善)企业培训、网络(电商)创业培训等。

2.就业技能培训

国家法定劳动年龄(16周岁至退休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培训)愿望的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及享受低保家庭的适龄劳动者)、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可参加免费的各类就业技能培训。

咨询、办理电话:源汇区0395-2136198、临颍县0395-8862117、郾城区0395-6181806、舞阳县0395-7338010、召陵区0395-2605393、经济技术开发区0395-2661196、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0395-3195011、西城区0395-6810088

市人社局供稿


上一篇  下一篇
豫ICP备0501590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1101
Copyright© 2002-2018 漯河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