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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6日 星期

就业创业惠民政策解读(二)


3.开业补贴

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以及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可向工商登记注册地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开业补贴5000元。取得工商营业执照1年以上(取得营业执照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以后),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吸纳就业人员3人(含)以上,吸纳人员必须是就业登记人员,其中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初次创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为3个月以上。

4. 求职创业补贴

对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每人2000元。

5.创业担保贷款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转军人、高校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以及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自主创业农民和返乡创业农民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财政给予全额贴息;不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申请非贴息创业贷款,个人自付利息,非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为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上浮25%。合伙创业、组织创业最高额度为150万元, 期限最长为3年。

各县区咨询、办理电话:源汇区 0395-2136198、临颍县 0395-8862117、郾城区 0395-6181806、舞阳县 0395-7338010、召陵区 0395-2605393、开发区 0395-2661196、示范区 0395-3195011、西城区 0395-6810088

市人社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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