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20年11月3日 星期
召陵区人民检察院
首次公开听证拟不起诉案件


近日,召陵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公开审查听证会,对拟作不起诉处理的张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负责人、律师及乡、镇代表参与听证会。据悉,这是该院对拟不起诉案件首次进行公开听证。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是某企业董事长兼总经理。伴随企业经营扩大,张某某在未经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租用农户土地用于建设生产厂房及架设电线铁塔等,造成所租用耕地部分严重毁坏。该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后,张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表示认罪悔罪,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加听证人员详细介绍案件情况,并阐述了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听证会上,听证人员认真听取案情并询问犯罪情况,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证据等相关信息后,分别对案件进行评议,认为这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审查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张某某做出的不起诉处理,并对检察机关平等保护非公经济、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作为给予充分肯定。薛 峰


上一篇  下一篇
豫ICP备0501590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1101
Copyright© 2002-2018 漯河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