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于发现问题、勇于正视问题,才能有效解决问题、扎实推进工作。从全县‘阳光漯河’建设和推进情况来看,有四个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11月25日下午,在舞阳县“阳光漯河”建设巩固提升工作会议上,舞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闫沛开门见山,不绕弯子,直面问题。
在“阳光漯河”巩固提升工作中,舞阳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四个责任”,转变作风抓落实,为深入推进“阳光漯河”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强化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把推进“阳光漯河”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常思、常问、常看、常讲“阳光漯河”建设,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以实际行动支持“阳光漯河”建设。
强化工作责任。该县“阳光办”和各板块牵头负责部门积极履行“阳光漯河”建设谋划实施的工作责任;各级、各单位分管、从事“阳光漯河”建设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积极履行本乡镇、本单位“阳光漯河”建设推进落实的工作责任,逐渐锻炼成为“阳光漯河”建设的行家里手,推动工作良性发展。
强化整改责任。该县“阳光办”和牵头负责部门树立问题导向,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全县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乡镇党委、行政村党支部,针对问题屡查屡犯、纠而不绝、整而不改等顽疾,主动承担整改责任,刀刃向内、深挖细查,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真正做到对发现的问题从源头整改、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强化监督责任。该县纪委监委和县、乡两级“阳光办”进一步强化监督问责,紧盯责任落实不力、推进成效差的村不放,对59个村进行“阳光村务”督查指导,对36个村开展“回头看”,下发整改通知书21份,责成乡镇党委、纪委党纪处分村干部10人,公开通报典型案例4起,督促各乡镇、各单位严格按照既定目标,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地落实“阳光漯河”建设巩固提升各项任务。龚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