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以下两起非法集资案件已符合结案条件,现公告如下:
1.河南省锦邦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临颍分公司(程付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7年3月1日临颍县公安局立案打击, 2018年11月22日经临颍县人民法院审结,经司法机关审查无可追缴的涉案资产,现予以结案。
2.河南省颍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李建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7年10月27日临颍县公安局立案打击,2018年10月24日经临颍县人民法院审结,经司法机关审查无可追缴的涉案资产,现予以结案。
特此公告
临颍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