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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3日 星期

中共漯河市委 漯河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漯河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
(2020年12月21日)

漯河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漯河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

年初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市政府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全市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取得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重大战略成果。在这场史无前例的抗疫斗争中,全市广大党员干部闻令而动,主动担责担难担险,广大医务工作者白衣为甲、逆行出征,广大公安民警、疾控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冲锋在前、忠诚履职,广大科研人员、新闻工作者、下沉干部、志愿者、企业职工辛勤工作、无私奉献,广大人民群众顽强不屈、守望相助,凝聚起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的强大合力,涌现出一大批可歌可泣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充分展现了漯河人民无私无畏、坚忍不拔、大义当先、和衷共济的英勇战斗形象和昂扬精神风貌。

为大力弘扬“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伟大抗疫精神,充分激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凝聚漯河力量,讲好漯河故事,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宋丙安等150名同志“漯河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授予临颍县杜曲镇卫生院等50个集体“漯河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依然较大,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为榜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凝心聚力、埋头苦干,为谱写新时代漯河奋勇争先出彩添彩绚丽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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