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舞阳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开展了13轮78个单位党组织的集中巡察,7轮385个村居党组织的村居巡察,发现各类问题5832个,党(政)纪处分104人,组织处理316人,追缴违规资金118.35万元,移送司法机关8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为舞阳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近日,舞阳县委巡察办负责人对笔者说。
近年来,舞阳县委对巡察工作高度重视,紧紧围绕舞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发现问题和推动整改落实并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巡察工作高质量助推舞阳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高质量。
在扛牢主体责任上,该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为深入推进巡察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仅十三届县委以来,县委常委会和书记专题会议先后33次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决策、制度建设、综合情况、结果运用等问题,推动了巡察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及市县党委巡察机构一体化建设工作程序和要求,与市委巡察工作同频共振,细化任务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列出“任务书”,绘出“施工图”,按图索骥逐项逐条推进。今年以来,还创新构建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共同发力的巡审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巡审同步”“先审后巡”“联合编组”“先巡后审”4种工作方式,突出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重点领域的联动监督,确保巡审联动监督无死角、全覆盖。把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统筹谋划部署,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力求达到“1+1>2”的效果。加强巡察干部党性党纪教育,加强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增强巡察干部发现问题、谈话攻心、分析判断、综合协调等能力。(下转3版)